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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寻衅滋事案 知谦律师辩护获缓刑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11-10 15:10:52

潘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64日被青浦分局刑事拘留。我所武律师受委托后,根据案情作出从轻辩护,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潘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64日,潘某至某重庆鸡公煲店无故打砸店内物品,并携带1把菜刀离开。后潘某至该店门口以及对面停车场,先后砍划了3辆轿车,共造成物损20249元。在抓捕过程中,潘某又砍伤一人手指,造成轻微伤。

    我所武圣合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了解案情,进行多方沟通协调,协助潘某家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共20249元,为潘某寻到轻判的诸多证据和事实。在法庭上武律师提出对潘某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法院调查后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潘某作出了缓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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