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陈某容留卖淫案 知谦律师辩护获缓刑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5-05 14:29:00
杨某、陈某涉嫌犯容留卖淫罪,其中,陈某于2015年2月9日被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被逮捕。我所武律师等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案情作出从轻辩护,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杨某以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陈某以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2月8日,杨某与陈某在杨某开设、由陈某负责望风等事务的某足浴店内,容留蔡某、张某、康某等人分别于雷某、周某、吴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即被民警当场查获。
我所武圣合等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了解案情,进行多方沟通协调,为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寻到轻判的诸多证据和事实。在法庭上武律师、何律师提出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法院调查后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作出了缓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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