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打工者车祸死亡 律师助其家属按城镇标准获赔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1-12 13:15:49
安徽来沪打工人士王某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在知谦武律师的帮助下,农村户籍的王某家属依照上海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城镇标准索赔成功,总获赔1188348元。
2015年12月16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某运输公司员工王某甲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1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机动车的王某甲负主要责任,死者王某负次要责任。但王某是农村户籍,如果按照农村居民标准索赔,只能获得较少的赔偿。为了获取赔偿利益最大化,王某家属委托上海知谦律师事务所武圣合律师帮助其依法按照城镇标准索赔。
武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指导王某家属前往相关机构开具王某居住地证明、户口农转非证明、女儿就读证明,提供王某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据等材料,帮助王某家属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起诉。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武律师的意见,依法支持了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王某家属最终获得赔偿共计1188348元。
我所武律师通过努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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