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盗窃案 知谦律师辩护获缓刑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11-04 16:24:53
2012年4月至7月间,姜某伙同卢某、刘某多次盗窃公司财物共计132690元,2012年11月19日,姜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2013年10月12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姜某犯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作为被告人姜某的辩护人,上海知谦律师事务所的武圣合律师以及张晓鹭律师从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出发,提出了一系列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意见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法院调查后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被告姜某作出了缓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