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协调获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9-28 17:24:03
安徽某药企在上海会展期间,向参展的欠款单位索要欠款,双方言语不合,在公共场所互殴,致对方一人轻伤,浦东公安因此立案侦查,其中,安徽某药企有两人涉案,一人取保候审,一人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经知谦律师所律师辩护协调,只有一人被提起诉讼,并免于刑事处罚。
金某是安徽某药企的销售负责人,因受害人所在单位欠款,金某代表单位催讨欠款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对方一人轻伤,浦东公安因此立案侦查,其中,安徽某药企有两人涉案,一人取保候审,金某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涉案人员及亲属来我所咨询后,委托了武圣合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武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了解案情,调查证据,协助当事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为金某申请取刑拘变更取保候审。同时,武律师协调审理机关,依法按照故意伤害起诉,只起诉一人,并结合案件起因、事实、情节等,请求法院判决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被法院采信。
原定性寻衅滋事并立案追究两个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经过武律师协调,公安机关最后改变定性,按照故意伤害追究一人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按照公安移送起诉意见提起公诉,法院采信律师辩护意见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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