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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12年5月29日公布,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2452元,比上年增加5305元,日平均工资为162.
中国法院网讯 随着近几年投资理财越来越热,宋女士也想拿手中的闲钱出去赚一笔。恰巧同事吕女士一直说炒黄金期货很赚钱,宋女士遂将自己的40万元交给她去赚钱。哪知道一年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共40条的规定自20
最高法明确非法证据认定标准:变相肉刑是刑讯逼供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设专节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具
法律的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从1979年至今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1979年刑诉法确立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
关于听取律师意见。修改后的刑诉法增加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在批准逮捕、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开庭前的准备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中等关键性的诉讼阶段均可以或者应当“听取
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修改后的刑诉法补充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实践中,在押的犯罪嫌疑
细化规定排除非法证据  法律新规:新刑诉法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其中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
附带民事诉讼可调解  法律新规:在新修改的刑诉法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修改和规范广受关注。  新刑诉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轻微犯罪可刑事和解  法律新规:修改后的刑诉法有两项条款涉及刑事和解制度,其中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公安机关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涉及寻衅滋事的;(四)涉及聚众斗殴的;(五)多次故
最高检公安部解读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补充规定2011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黄某与刘某以帮助办理本科学历为名,诈骗林某2万元。经法院审理,二人构成诈骗罪。黄某积极退赔,一人将犯罪所得2万元全部退赔给受害人,之后,黄某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刘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生效刑事裁判启动再审有四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符合再审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
主持人的话:长期以来,很多人对“劳动教养”的概念模糊不清,将其与“劳动改造”混为一谈。劳教场所与监狱一样是高墙、铁网,劳教人员与劳改人员、罪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曾被定为安置就业的办法
2005年10月12日10:29正义网
随着以加强人权保障为重要内容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以及我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
浦东法院判处一起婚内强奸案 自愿认罪被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8:5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富心振)登记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共同生活,
在相关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为了规范法官量刑,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本市已有法院结合审判实际,统一了裁判尺度,在司法实践上将醉驾量刑以酒精含量为基础分为3个档级:8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有说法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调整或增加有关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支付渠道的规定,并明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
上海市2011年7月1日后新的工伤赔付标准及依据
上海最新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2011年1月1日修订)
项 目
待遇
备 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上海市公检法司部分最新追诉标准(2008)
2009-04-26



沪检法[2008]143号

为了正确运用刑法,根据《中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2010-05-19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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