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市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8-22 11:16:02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市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为60432元)X6个月=30216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为26955元)=53910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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