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程序启动途径及法定情形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3-17 21:46:47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生效刑事裁判启动再审有四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符合再审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二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三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四是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启动再审的法定情形主要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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