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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集公民信息 牟利百万被起诉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6-07 17:09:32

     非法收集公民信息10亿余条,贩卖信息获利高达150余万元,近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叶某、李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6月,奉贤公安分局在审讯一起非法经营现货黄金案的犯罪嫌疑人支某时,发现有人通过网络贩卖公民信息的线索。据支某交代,其客户资料是通过QQ向从事“信息服务”的网友“过源云烟”购买的。根据这一线索,奉贤警方随即展开调查,通过对涉案的“过源云烟”QQ号和相关银行账户进行查证,一个涉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10月中旬,奉贤公安成立专案组后,远赴贵州省盘县开展抓捕行动,在当地警方的协助配合下,当场抓获李某、谭某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查缴用于作案的计算机18台。该团伙的主犯叶某被上网通缉后,于同年11月26日投案自首。

    经检察机关审查,2010年3月至2012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叶某在贵州省盘县租借了一宿舍楼后,招募李某、谭某等人,上网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多达10亿多条。随后,他们将收集的公民信息以每条一分至一角等不同价格,出售给支某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客户”,这些“客户”则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钱款汇入指定账号,涉案价值150余万元。

    检察官说:近年来,公民信息泄露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网络上非法获取、出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生意”泛滥,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依据“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以窃取等其他非法方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是犯罪。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叶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对陌生来电也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