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冤案当事人:曾被打惨叫 刑警队像看猴一样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蒋铮
(发自杭州)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详见本报3月27日A6版报道)。
在做出无罪判决后,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并表示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3月26日深夜,张高平、张辉叔侄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记者的最后一个提问是:“如果今后还遇到搭顺风车的女孩,你们会怎么办?”张高平毫不迟疑:“当然要帮!我会送她上出租车、再记下车牌号。”
访谈
“随她去吧”
[张高平说不想打扰前妻,但3月29日,她找到了张高平。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他获得了“450万元赔偿”,是来要钱的,她说,跟了张高平6年,也应该获得赔偿。事实上,张高平尚未获得任何赔偿,对此,张高平说:“不知道怎么回答,随她去吧。”]
这是一对淳朴的农民叔侄。叔叔张高平今年48岁,讲话时常常“嘿嘿”地笑出声;张辉今年37岁,累了就蹲在叔叔脚边,问他的话多了,会紧张得擦汗、把记者递给他的纸巾揉成一个小团。
3月27日,零点已过。张辉、张高发还待在辩护律师朱明勇的房间里,一屋子挤满了家人、记者和律师们。再过几个小时,张氏叔侄就将回到阔别10年的安徽歙县老家。在狱中已习惯晚上10点准时熄灯睡觉的张辉有点累了,蹲在地上支着脑袋;而他的叔叔张高平还在兴奋地说:“都不记得今天怎么过的,就是特别高兴!”
张高平说,即使蹲了十年冤狱,他仍坚信正义会到来,但即将重新走向社会的他心里却很忐忑,张辉则毫不掩饰自己的茫然:“我都被淘汰十年了,以前也只会开车,现在家里没钱,我拿什么去成家立业?父母亲年纪大了,我拿什么去孝敬?”
十年前,张高平刚买了一辆20万元的大货车,带着大哥的大儿子张辉跑货运生意,“我那车是当时周边6个村里最贵的一辆!”张高平虽然有过婚史,但不到40的男人还是“一枝花”,再娶的妻子才24岁,还刚刚怀上4个月的孩子。张辉也快要娶老婆了。从天而降的“5·18奸杀案”,成了一颗炸弹,把他们的生活炸得支离破碎。在二审判决书下达的当天,张高平的妻子跟他离婚,胎儿也被打掉。而张辉的未婚妻,从此一去不返。
“我不恨她(前妻),老公是‘奸杀犯’,谁能抬得起头?”张高平说到前妻时,语气变得有些低沉、但依旧温和,“不会再去见她,不想打扰她的生活。”他抹了抹已经开始谢顶的头,坐直了身子:“不过我会把再审判决书寄给她,告诉她,前夫是个被冤枉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