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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浙江法院调研时强调

作者: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8-06 14:01:37

本站宁波7月30日电 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浙江省调研时强调,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不断加强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7月29日至30日,周强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等陪同下,先后来到浙江高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考察法院工作情况,亲切慰问干警,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最高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指导法院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参加调研。
    7月29日上午,在浙江高院的信息集控中心,周强观看了法院信息化系统的现场演示。浙江法院一直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了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和覆盖全省所有审判用法庭的数字法庭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了网络全互联、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周强看后十分高兴,指出实现科技强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公正司法,信息技术是重要保障,在以信息技术服务于审判管理、服务于法官办案方面,浙江法院走在前列,为全国法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29日下午,周强在杭州中院进行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杭州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各项工作,指出要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7月30日上午,在诸暨法院枫桥法庭,周强亲切慰问了法庭干警,现场观看了法官通过网络视频进行办案回访情况,并在调解室与当事人亲切交谈,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周强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在枫桥经验中人民法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枫桥法庭探索建立诉讼劝导、诉讼引导、法律指导和信访疏导等“四站点”,构建合理度、认同度、基准度等“三维度”诉调同向调解机制,提高了审判质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使枫桥经验薪火相传,历久弥新,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7月30日下午,周强在宁波市鄞州区法院主持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法院干警等各界代表20人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和作风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周强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饱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巨大动力,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最高法院将认真整理归纳、分析梳理,作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的重要依据。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切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不断加强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