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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气象法配套地方规范性文件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9-04 11:56:48

□气象法执法检查

  “我在农村工作了20多年,对气象与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关系深有体会,特别是通过学习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更加了解和认识到气象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加知道如何利用气象服务农民。”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副镇长吴耀斌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的一段话,代表了很多农村基层干部对气象工作的感受。

  全国人大常委会气象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在福建省泉州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泉州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下辖4个区,晋江、南安等3个县级市,4个县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市把发展气象事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发挥气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实现了气象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影响范围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也不断增加。因此,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在气象工作中更显示出其重要性。气象法专设一章对气象灾害防御作出了相关规定,2010年《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开始实施。

  泉州市的季风活动极不稳定,是台风、雷暴、冷灾等灾害天气多发的地区。近年来,泉州市在落实贯彻气象法、开展气象工作时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气象灾害防御。2011年6月,泉州市下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同时,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近3年来,泉州市共发布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近1000次,受警人数达1200万人次,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井林村由于地处沿海,受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影响严重,气象灾害防御对三农工作及防灾减灾至关重要。晋江市气象局副局长赵惠芳告诉记者,近年来,晋江市政府进一步重视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气象防御体系投入,气象部门多措并举,通过“五个一”(即一个“气象信息服务站”、一支队伍、一套平台、一套制度、一个讲堂)积极构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我们依托自己办的农民大学,不定期开展气象讲座,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特别是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普及,对农民特别有好处。今年7月台风来的时候,正是西瓜的采摘季。因为及时通知村民采摘,大家基本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井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永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南安市在全省率先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为农气象服务体系。南安市政府出台《南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气象工作会议,并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执法检查组来到南安市霞美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服务站设置了气象信息显示触摸屏、多媒体气象显示屏各1台,开通霞美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联网“泉州气象网”、“南安气象服务网”等网站,并在镇区建设自动气象站1套,进行实时气象监测,在多个村建设21套智能大喇叭系统及电子显示屏,有效提高气象预警信息和为农气象服务产品的传递速度和覆盖面,确保气象信息进村入户。

  泉州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伯前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泉州市实施气象法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建议,继续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他说,目前在社会上部分行业对气象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防御气象灾害认识不够充分,如防雷安全检测工作仍存在一定难度,防雷装置设计、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落实不均衡;有些建设项目的审批没有充分考虑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同时他还提出,目前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问题仍很突出,气象事业多元化投入机制不够健全。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南安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进一步完善与气象法相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配套文件有待加强。

  本报泉州(福建)9月3日电